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2018年第六次主任(擴大)會議上獲悉,合肥調高了商品房預售“門檻”。建筑層數1-6層的,應實現主體結構封頂;建筑層數7層以上的,應達到地上層數的1/3且不低于7層。
過去,開發商在一層封頂后即可出售商品房,購房者在選擇時只能參照沙盤和圖紙。交房后,一旦住房和小區綠化與預期存在差距,購房者難免心生抱怨。未來,這種情況將不會出現。此次調整后,合肥對所有建筑類型統一要求“形象進度完成一層施工”的預售條件,改為建筑層數1-6層的,應實現主體結構封頂;建筑層數7層以上的,應達到地上層數的1/3且不低于7層。這意味著,一般的多層(6層及以內)必須主體結構封頂,小高層、高層(7層以上)必須蓋到地上層數的1/3且不低于7層,開發商才能申請預售賣房。
此次調整,也是適應合肥當下住宅建筑發展特點,滿足多層、高層及小高層等多項建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