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提案不滿意,辦理單位會通過各種壓力或者人情讓提案人“滿意”;委員在寫回復時,辦理單位的人就站在對面,不滿意就不走;有的則是不給委員回復是否滿意的機會。昨日,在省政協教育界別分組討論會上,多位委員較真提案辦理情況。
面對面答復很尷尬
“承辦單位在答復了我的提案后,也沒有附上一份表格或者選擇,讓我對答復的內容表態‘滿意’或者‘不滿意’,就這么變成‘滿意’了。”昨日,省政協委員蔡荷芳率先提出“提案被滿意”的話題,立刻引起了現場委員們的共鳴。
2014年,蔡荷芳共提交了4個提案,涉及到的承辦單位和部門都通過信件或者電話等形式給了她答復。但只有個別單位給她一個表格,讓她對答復的內容選擇“滿意”或者“不滿意”, 其他承辦單位沒有給她表態的機會。
令蔡荷芳感到尷尬的是,提案答復后,承辦單位往往會面對面來問她對答復結果是否滿意,或者看著她回復是否滿意。一般情況下,承辦單位和部門態度都是積極的,如果此時回答不滿意,雙方都很尷尬,有的時候礙于情面只能表示“滿意”,“很多時候委員們就變成了‘被滿意’了。”
蔡荷芳建議,委員回復這個環節可以由省政協直接和委員們對接征詢意見,而不是由承辦單位和委員面對面。
同時要進行評優,對于那些答復和辦結出色的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