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做到陽光和規范,安徽出現湖南大學研究生事件也不是沒有可能的。”昨日的分組討論會上,省政協委員、安徽財經大學副校長陳忠衛的話讓省政協教育界別有了不小的震動。對于如何制約高校招生腐敗,他表示陽光招生和規范操作必不可少,同時也需要政府在做權力“減法”的同時,還要有配套的措施和環境。
連日來,湖南大學以各種理由接受17名研究生轉學到該校就讀的新聞引發極大關注,高校招生這個話題再次回到人們的視線中。作為分管研究生招生的高校負責人,陳忠衛也熟知目前高校研究生招生和轉學的環節。他告訴記者,學生從甲校轉到乙校,主要是兩個學校之間的溝通,只要學校同意了,就可以順利轉學。
但是這個轉學不是隨便誰都可以轉的,學校在操作中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譬如對學生的成績、能力、素質等全方面的考核。以安徽財經大學為例,要從別的學校轉入安財大的會計專業,首先成績需要達到該專業的分數線,其次就是專業素養是否勝任。輿論對湖南大學接收這17名研究生詬病的是,這些學生的綜合素養是否達標,其中是否存在招生腐敗等行為。高校招生要想取得信任,主要是讓招生行為放在陽光下,公開公正,同時規范操作。
“政府現在給權力做‘減法’,但是在權力下放的同時,還要做好配套。”陳忠衛表示現在政府很多權力開始下放,這是件好事,但是政府也要告訴被下放的單位怎么辦,能不能辦。例如高校招生上,招生權力下放到學校,主管部門同時也要幫助建立配套的環境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