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消息,醫患關系的緊張已經是社會繞不開的痛點,特別是醫療糾紛,處理不好容易引發更為嚴重的沖突。日前,《安徽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正式在省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并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從預防、處置再到調解,辦法詳細規定了糾紛處理程序,禁止在醫院擺靈堂、沖擊醫療機構、恐嚇醫務人員等“醫鬧”行為。
[病歷管理]搶救結束六小時內補記病例
根據辦法,市、縣(市、區)要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負責調解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糾紛。 辦法明確,醫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書寫病歷。因搶救急;颊,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篡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挤揭蟛殚、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病歷管理的規定提供。
[患方規范]“醫鬧”情節嚴重將依法處罰
針對頻頻出現的“醫鬧”及醫務工作者人身權利受損的情況,辦法也明確了患方的行為規范;颊呒捌浣H屬除了要尊重醫院、醫生配合治療外,不得強行要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執業范圍的醫療行為。同時,一些行為被明確禁止,比如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在醫療機構擺設靈堂、焚燒紙錢、擺放花圈;在醫療機構違規停放尸體,或者阻撓將尸體移放太平間或者殯儀館;圍堵、強占或者沖擊醫療機構辦公、診療場所;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反規定且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現上述情況,公安機關接警后應當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依法制止過激行為,收繳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驅散肇事人員,或者將肇事人員帶離現場;違法行為未得到制止前,公安機關不得進行案件調解。
[糾紛處置]患方協商代表不超過5名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相關部門要按照程序進行處置。發生重大醫療糾紛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謊報、瞞報。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醫療糾紛的實際情況,告知患方有關醫療糾紛處理的途徑、程序;挤揭髤f商的,告知其推舉不超過5名代表參加協商。 醫患雙方可以在賠償限額內自行協商解決醫療糾紛。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制作和解協議書。如果患方提出的賠償數額超過賠償限額的,醫患雙方可以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調委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糾紛調解]醫調委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
如果醫患雙方自愿通過醫調委調解醫療糾紛,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調委提出申請;挤絾为毺岢錾暾埖,公立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醫調委收到申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決定受理的,確定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不予受理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醫調委應當自受理醫療糾紛調解申請之日起30日內調結,但也可適當延長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