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取消貧困縣國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縣級配套資金的通知,將取消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縣級配套資金,實施期限為2018年至2020年。
通知明確,對國家連片特困地區大別山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配套資金。具體包括:利辛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阜陽市潁東區、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壽縣、六安市裕安區、霍邱縣、金寨縣、舒城縣、石臺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等20個國家連片特困地區大別山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亳州市譙城區、蒙城縣、渦陽縣、宿州市埇橋區、懷遠縣、阜陽市潁州區、阜陽市潁泉區、界首市、太和縣、定遠縣、六安市金安區、六安市葉集區(享受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政策)等12個省扶貧開發重點縣(市、區)。項目范圍包括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通知同時指出,原由縣級財政承擔的配套資金改由省級全額予以保障,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解決并及時核撥。對于支出責任和事權在市縣、省級以上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予以支持的鼓勵類和引導性的建設項目,不在范圍內。
據悉,取消國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縣級配套資金將減輕貧困縣財政負擔,有利于集中力量打贏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