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督察方案》,要求8月16日至31日派出3個由廳領導任組長的督察組,分赴全省16個市和2個省直管縣,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深入現場實地督察檢查,結合現場質詢、查閱資料、座談討論等方式,督促各地全力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此次行動包括重點督察和延伸督察兩個方面。其中,重點督察全省各級發放的礦業權清理情況及各類保護區礦業權設置情況,包括對全省各級發放的礦業權進行清理,查清礦業權設置是否與各類自然保護區重疊,礦山環評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是否齊全;《安徽省“三線三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安排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施情況。
在延伸督察領域,主要督察國家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進展情況;礦山地質環境補充調查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編制進展情況,包括各地礦山地質環境補充調查工作進展情況,各地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編制進展情況;2009年以來,皖北六市申請兩權價款開展采煤塌陷區村莊搬遷和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情況,包括采煤塌陷區村莊搬遷和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情況,實施單位對項目的管理情況,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落實使用情況,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情況。
《方案》指出,各地要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全面梳理、如實反映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并對未完成工作提出明確處置意見,承諾完成時限。督察結束后,各地將于9月至12月全面實施整改,省國土資源廳2018年1月對各地整改情況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