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永久基本農田占用和補劃方案論證審查的通知》,給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設置“底線”,確保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其中,占用城市周邊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地塊也必須位于城市周邊;補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地塊現狀應當為耕地。
我省嚴禁將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災害損毀的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嚴禁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耕地,國家批準的新一輪退生態退耕范圍的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嚴禁因生產建設或自然災害嚴重損毀且不能恢復耕種的耕地,受重金屬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然達不到國家有關標準的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此外,還嚴禁將未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的零星分散、規模過小、不易耕作的低等級耕地,通過土地整治復墾驗收但未滿3年的新增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范圍需占用的耕地以及批而未用建設用地項目所占耕地,禁止劃入永久基本農田。
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面,我省將嚴格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條件,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原則上應在所在地鄉(鎮)范圍內進行補劃,對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較大、所在地鄉(鎮)確實無法完成補劃任務的,可在縣(市、區)范圍內進行補劃。補劃的數量不少于被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質量應與占用的永久基本農田質量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