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5日
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7〕44號)精神,推動我省社會辦醫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拓展社會辦醫空間
1.預留規劃空間。到2020年,全省按照社會辦醫院床位數比例高于3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大于1.8張的標準,為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在符合規劃總量和結構的前提下,取消對社會辦醫的具體數量和地點限制。對新增或調整醫療資源的地區,包括新建城區等,各級政府要支持由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2.拓寬發展領域。積極發展由社會力量舉辦、運營的高水平全科診所,為居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并在轉診、收付費、考核激勵等方面與政府辦醫療機構享有同等待遇。鼓勵社會力量深入?漆t療等細分領域,提供眼科、骨科、口腔、腫瘤、醫療美容等醫療服務,優先支持舉辦婦產、兒科、精神、康復、護理等資源稀缺的?漆t療機構。支持舉辦醫養結合型的全科、?漆t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類?漆t院、中醫診所。積極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依法依規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
3.推動融合發展。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提供簽約醫療服務,建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以高端醫療、中醫藥服務、康復療養、休閑養生為核心,培育健康旅游消費市場。發展智慧健康產業,促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與健康服務深度融合。支持社會力量興辦以科學健身為核心的體醫結合健康管理機構。加強政府辦與社會辦醫療機構合作,各地在組建醫聯體或縣域醫共體時,不得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排除在外,鼓勵有實力的民營醫院領辦醫聯體或縣域醫共體。
二、規范社會辦醫審批
4.優化審批程序。根據國家制定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前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指引,省衛生計生等部門研究出臺我省實施細則,優化規范各項審批條件、程序和時限,精簡整合審批環節,向社會公布后實施。積極推進一站受理、窗口服務、并聯審批,推廣網上審批,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取消無法定依據的前置條件或證明材料,嚴禁違反法定程序增減審批條件,相關規劃和政策要向社會及時公開。落實連鎖經營的服務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的政策,鼓勵健康服務企業品牌化連鎖經營。
5.下放審批權限。社會力量在縣(市)新辦500張床位以下二級綜合醫院、二級及以下中醫類醫院、二級及以下康復醫院和老年病醫院,由所在縣(市)衛生計生部門審批,報市衛生計生部門備案。社會力量在市轄區新辦上述醫療機構,由市衛生計生部門審批。社會力量新辦500張床位及以上二級綜合醫院、二級?漆t院和臨床檢驗所等專業服務機構,由市衛生計生部門審批,報省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社會辦醫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屬地備案制,由項目選址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三、拓寬投融資渠道
6.加強財政扶持。各級政府要將符合規劃的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現有的醫療機構建設發展類專項資金扶持范圍。通過財政獎補等政策,支持社會力量以PPP模式參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建立社會辦醫綜合績效考核評估機制。加大政府在醫療資源薄弱地區和緊缺專業領域購買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大型活動醫療保障等任務。
7.創新投融資模式。支持金融機構根據醫療行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鼓勵各類資本以股票、債券、信托投資、保險資管產品等形式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融資。加快探索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其收益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為質押開展融資活動的政策。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對醫療領域創新型業態、小微企業開展業務。鼓勵安徽大健康產業投資基金通過直接投資等方式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發展。
四、優化大型設備配置
8.放寬設備配置。放寬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按照大型設備配備不低于全省25%的比例,為社會辦醫療機構預留配置空間。優先支持社會辦獨立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病理診斷機構等配置大型設備。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大型設備配置使用程序,簡化審批手續,重點考核上崗人員資質、技術能力等相關指標,不再將醫療機構等級、床位規模等作為配置大型設備的前置條件。
9.促進資源共享。探索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或合資合作等多種方式,建立區域性檢驗檢查中心,面向所有醫療機構開放。鼓勵各地通過各種方式整合現有大型設備資源,提高使用效率。鼓勵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醫療機構開展合作,在確保醫療安全和滿足醫療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等結果互認和醫療機構消毒供應中心(室)等資源共享。
五、落實醫保同等待遇
10.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規定,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制度,通過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協議服務范圍,不得將醫療機構所有制性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的前置性條件,不得以醫保協議機構數量已滿等非醫療服務能力方面的因素為由,拒絕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
11.統一醫保結算標準。社會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同等的基本醫保管理政策和補償標準,不得限制社會辦醫療機構單病種報銷數量或降低付費標準。社會辦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應納入各級醫保管理信息平臺,實行動態實時監測。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平等享有轉診、醫保資金分配等資源配置。
六、保障社會辦醫用地
12.確保用地需求。各地應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根據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實際需求,有序適度擴大醫療衛生用地供給。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要適當向社會辦醫療機構傾斜。私人診所在內的各類醫療機構用地,均可按照醫療衛生用地辦理供地手續。
13.落實用地政策。鼓勵各類投資主體按照統一的規則依法取得土地,提供醫療服務。新供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依法可按劃撥方式供應;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且只有一個意向用地的,依法可按協議方式供應。土地出讓價款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支持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支持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
七、加強人才學科建設
14.加快人才培養。社會辦醫療機構人才引進,享受當地政府人才引進同等優惠政策。社會辦醫療機構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全科醫生培養、骨干醫師培訓、繼續醫學教育、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比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稱評定做法,對社會辦醫療機構人員高級職稱進行評定。
15.推進多點執業。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進一步放寬醫師多點執業條件、類別及地點,簡化審批流程,完善備案制度。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山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實現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流動,確保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務人員在學術地位、職稱晉升、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不因多點執業受到影響。積極引進省外、國外高層次醫師來我省多點執業。
16.提升學術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在重點學科和?平ㄔO、科研平臺建設、科研項目申請、科技成果登記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申報認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醫師定期考核機構、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等。平等吸納社會辦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進入各醫學類行業協會、學術組織、職稱評定和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等組織,不斷提高其人員所占比例,并逐步達到10%以上。
八、落實稅費價格政策
17.落實稅費政策。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其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減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收費政策和標準。
18.落實價格政策。社會辦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政策。社會辦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鼓勵實行有利于控制費用、公開透明、方便操作的醫療服務收費方式,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
九、加強行業監管和自律
19.加強行業監管。將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全省醫院評審評價體系、全行業醫療監督執法和醫療質量監管范圍。按照統一市場準入、統一監管的原則,對醫療機構人員、服務依法依規進行監管。加強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強化衛生計生監督機構特別是基層機構的監管能力。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逐步將所有醫療機構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化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統一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欺詐,嚴肅查處租借執業證照開設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依法嚴懲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宣傳等行為。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
20.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對社會辦醫療機構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促進規范管理,提高經營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在業內協調、行業發展、監測研究以及標準制訂、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規范、行業信譽維護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推行由行業協會發布社會辦醫療機構績效排行,督促其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21.加強誠信建設。將社會辦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其中涉及醫療機構的相關記錄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依法推進信息公開。制定失信行為認定、等級劃分和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對失信行為進行處理和評價,對嚴重違規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建立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公開醫療機構類別、級別、床位數、診療科目、服務質量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并通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相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黑名單”、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形成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制度。對進入“黑名單”的機構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堅決曝光。將社會辦醫納入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和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范疇。繼續開展“安徽省誠信民營醫院”創建活動。
22.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立足以人民為中心、增進全民健康福祉的大局,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和省鼓勵、引導社會辦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宣傳社會辦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傳社會辦醫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先進典型,擴大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影響,形成有利于社會辦醫療機構平穩有序、健康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