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記者從銅陵市相關部門了解到,該市于本月起試行《關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明確從打通租賃通道、優化外部環境、加強政策扶持和租賃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盤活農村閑置房屋,促進農民增收。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發展,不少農民進城后,農村原有住房長期閑置,成為體量較大的沉睡資源,盤活利用潛力很大。特別是美麗鄉村建設基本實現道路、通信、水電等基礎設施改善,閑置農房已完全具備發展居家養老、鄉村旅游、創新創業等產業發展后勁。經過調研論證,銅陵市決定借鑒外地成功做法,以盤活農村閑置房屋為突破口,拓寬農民財產性收入渠道。
根據銅陵市盤活閑置農房相關政策,農民可以將農村閑置房屋長期租賃給承租人并簽訂合同,建立長期穩定的租賃關系。租賃期滿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市民、企業家等市場主體可以下鄉以租賃、合作方式,租賃農村閑置房屋發展居家養老、鄉村旅游(農家樂)、創新創業、民俗手工藝、特色食品等業態。農民可以將閑置房屋以入股、出租等方式,成立專業合作社或委托房屋租賃專業公司統一對外租賃、運營。該市還鼓勵農村閑置房屋公共化利用,引導鄉鎮(辦事處、社區)、村按照“能租不建”的原則,利用農村閑置房屋開辦文化、教育、體育、醫療等公共配套服務。
為優化閑置農房租賃環境,激勵利用農村閑置房屋發展各類產業,該市還在提升鄉鎮基礎設施功能、加大金融創新扶持力度、實施財政補貼政策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對出租人房屋租賃中繳納的增值稅、房產稅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由同級收益財政按年度給予全額補貼;對承租人租賃經營過程中繳納的增量稅收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由同級收益財政按年度給予補貼,前2年全額補貼,2年后50%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