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桐城市唐灣鎮八一村黨總支書記葉衛、村委會主任葉遠義落實扶貧工作責任不力問題。省第三方監測評估組入戶實地調查反饋該村存在1戶未脫貧、1戶對幫扶工作不滿意、1戶識別時未經過公示公告、9戶未安排幫扶項目等問題。經調查,葉衛、葉遠義對本村脫貧攻堅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責任意識不強,違反脫貧攻堅工作紀律,影響脫貧工作整體成效。葉衛、葉遠義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歙縣許村鎮許村黨總支委員許小妹冒領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5年7月,許小妹利用職務便利,以丈夫許某某名義申請危房改造,將原住房拆除重建,于2016年4月享受困難群眾危房改造補助款1萬元。經調查,許小妹不符合危房改造標準。2016年12月,許小妹退出違紀所得。同時許小妹還存在違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經手村集體資金不及時入賬問題。許小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