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支持安徽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及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人才引進工作,經公安部批準,從9月14日起,我省在全省范圍內開始正式實施公安部支持地方創新改革發展的7項出入境政策措施,進一步解決制約束縛我省有關地區吸引聚集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頸和制度障礙,便利海外高層次人才來皖發展。
7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包括:對符合安徽省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各市人才辦及省人才辦受理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籍人員已在皖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留累計不少于6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資性年收入達到40萬元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7萬元(2017年標準),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并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外籍華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并在皖工作,或外籍華人在皖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對來皖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出境有效簽證,對在皖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在皖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有關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件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據了解,此次實施的7項政策主要有4個重要特點:一是政策優惠更多,降低外國人辦理長期居留許可的門檻,為外國人辦理長期簽證提供便利等;二是政策覆蓋面更廣,來我省工作、創業的外籍人才在各市都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三是給予市場認定外籍人才更多話語權,這是對以前政策的一項重大突破,是不是人才,讓市場說了算;四是對外國留學生吸引力度更大,徹底解決了外國留學生畢業后不能在我省實習、創業、工作的問題,將吸引更多外國留學生來我省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