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9日從省工商局獲悉,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將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注冊登記手續,全面實行“申報承諾+清單管理制”登記模式改革,重點解決場所資源緊缺對市場主體發展的制約,工商注冊登記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推進從重審批監管到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改革實施后,申請人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只需要申報填寫并提交“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即可,無需再提供住所權屬證明、使用證明等材料。其中,申請人對申報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同時,我省還將允許住宅作為住所登記使用,并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對于城中村等一些特定區域,進一步放寬登記管理條件;允許征收范圍內的房屋作為住所使用,但應提交書面承諾,對于依法確定的征收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工位注冊等登記;允許律師事務所、眾創空間、商務秘書等單位開展企業住所托管登記。
據了解,各地可以根據城市管理和環保、安全等生產經營管理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出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負面清單或準入清單,并報省工商局備案;嚴禁各地違法設立禁止或者限制注冊登記區域。對于經過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房屋征收區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書面通知注冊登記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