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傳部、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的通知,就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的責任主體、工作機制、程序、時效及陣地等作出一系列要求。發生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當地政府是第一回應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和第一發言人。
通知明確,各級政府機關是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的責任主體。各級政府新聞辦、政務公開辦是推進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的職能部門。政策解讀的責任主體是政策制定部門。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第一解讀人、第一發言人”。政務輿情回應的責任主體是各級政府或相關涉事責任部門。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各責任主體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主動發聲。
通知對重點部門負責人出席新聞發布會的頻次等作出具體規定。承擔政務公開重點任務的牽頭部門,特別是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省直部門,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或相關負責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省政府新聞發布會,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省政府新聞發布會。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出現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敏感問題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新聞發言人要及時主動發布信息。省直部門新聞發言人原則上由該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新聞發言人應參加重要會議、閱讀重要文件。各級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和新聞發布工作機構聯系方式定期向社會公布。
新聞發布將有評估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通知明確,將各地各部門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納入黨委宣傳部和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年度考核,定期督查考核。對重要信息不發布、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