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安晚報報道,噪音擾民,最高可以罰多少?哪些場所禁止從事產生油煙的餐飲業?昨日,《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不僅對市民關心的噪聲擾民、油煙污染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還新增了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等條文。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突出問題,《修訂草案》新增部分條文。其中,明確我省將實行環境質量領導責任制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逐步開展和推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落實任期及年度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使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居住層相鄰商鋪禁止經營餐飲
緊鄰住宅的餐飲油煙問題,多年來讓很多居民苦不堪言。相比于現行條例,《修訂草案》為防治“油煙擾民”將禁行范圍進一步擴大。從事餐飲服務業,不得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傾倒廢棄油脂和含油廢物,違者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除了居民住宅樓和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樓,在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也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同時,不得在所屬地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所。
午間夜間噪音污染最高罰兩萬
噪音是城市污染源之一,《修訂草案》規定,除搶修、搶險作業外,禁止在城市市區特定時間段從事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法成本。其中,午間和夜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娛樂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違反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限制性規定,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從事切割、敲打、錘擊等產生嚴重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任何人禁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
《修訂草案》新增了關于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內容?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在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燒荒、挖沙等活動;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