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環保廳發布消息,該廳審查《碭山通用機場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時發現,擬建項目可能對碭山黃河故道省級自然保護區有較大影響,決定不予審批。
《碭山通用機場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由碭山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上報。根據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目錄,新建通用機場環評報告書由省環保廳負責審批。省環保廳審查認為,該擬建項目選址緊鄰碭山黃河故道省級自然保護區,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將對項目所在地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環評報告書對機場選址可行性論述不充分,碭山黃河故道省級自然保護區及項目區域的生態現狀調查資料不全,環境影響評價內容無法支持環評報告書的評價結論。鑒于以上問題,省環保廳研究決定對該項目環評報告書不予審批。
新環保法明確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省環保廳此舉充分發揮了環評制度在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的積極作用。 ”安徽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專家張輝表示,自然保護區是構建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主管部門必須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進行嚴格把關,對不符合保護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中華母親河黃河流經碭山約800年,在該縣境內留下蜿蜒百里的黃河故道。今年4月,黃河故道省級自然保護區入選第一批安徽省重要濕地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