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江淮晨報報道, 12月27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公積金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通告》,要求在合肥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拒絕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低,但是購房人經常被開發商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發《通告》就是為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對繳存職工在解決剛需和改善性住房中的作用,促進合肥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通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拒絕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配合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機構,提供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過程中應由其提供的有關材料。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公積金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督促、監督檢查。對經督促仍拖延、拒絕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企業,聯合約談責令限期改正,對經約談仍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