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報道 記者昨日從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今年3月起,我省政府定價項目將進一步集中在城鄉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價格、殯葬基本服務及重要延伸服務收費標準、城市居民集中供熱價格、城鄉基礎公共交通服務價格等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進一步放開競爭性領域的服務價格,由市場調節定價,簡政放權激活市場活力。
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國家相關安排,我省正式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這是我省在物價領域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的標志性事件。從目前市場看,食鹽價格放開后我省并未出現囤積居奇、價格上漲等現象,反而在商超里,市民能夠看到比以往更豐富、更多品種的食鹽產品,也可以根據不同檔次的價格購買。
以食鹽等以往重要的政府定價產品價格放開為標志,我省近年來不斷在物價領域簡政放權。而從今年3月1日起,最新修訂的《安徽省定價目錄》將正式實施。
記者注意到,在《目錄》中,今后我省由政府定價的項目大多限于供排水、電力、天然氣、城市供熱、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方面,共有13大項、46個具體定價內容,且全部與百姓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密切相關。
新舊版對比來看,最新的《目錄》中政府定價項目大幅減少,定價范圍進一步縮小,放開了車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中小學及幼兒園服務型收費和代收費標準、房產測繪收費標準、食鹽價格、普通住宅小區裝修裝飾垃圾收費標準等定價項目,實行市場調節管理;取消了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標準等;推出了省內地方國企全資及控股鐵路、行李運價率和傳統旅客列車軟硬座等及高鐵列車組列車一二等座票價率、碳排放權有償分配價格等定價項目。
此外,還動態調整歸并同類項目,例如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公辦高等教育學費等動態調整納入目錄管理,將城市自來水、城市公共汽車票價等進行了合并。還有就是進一步下放定價權限,授權全省市、縣管理事項進一步增加。
整體來看,修訂調整后的《目錄》,定價范圍已主要限定在與企業生產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商品和服務價格,定價項目較2015版精減了約1/3;授權市、縣政府管理26個,授權比例達57%,超過一半的定價權限已下放地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