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從安徽省公路局獲悉,日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安徽省公安廳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方案》,將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市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據了解,該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原則、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聯合執法紀律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個方面內容,要求通過定點聯合執法、流動聯合執法、高速公路入口聯合執法、貨運源頭聯合執法、聯動管理和失信聯合懲戒等方式,全面規范路警聯合執法工作,并明確在聯合執法中,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檢測車輛裝載情況并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單獨實施處罰和記分;同時規定,對未經批準駕駛車貨總重超過七十五噸或者車貨總重超過規定標準百分之百的嚴重超限超載違法貨運車輛的處罰,嚴格按照《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執行。
此外,在實施聯合執法工作中,《方案》對職責分工、工作流程、一超四罰、失信聯合懲戒進行了細化,并明確對尋釁滋事、堵塞車道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于貨車超限超載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源頭裝載、改裝管理環節存在的問題,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違法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落實“一超四罰”舉措,進行跟蹤落實、專項督查;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記者 史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