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烈山區法律援助中心通過強化案件質量監督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構建新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探索創新工作方式新舉措。
靜態管理主要是:一依據現有的規章制度受理、審批、指派案件,不越制度,不超時;二加強學習,提高政治站位。組織承辦律師認真學習司法部文件精神,引導承辦律師明確方向、提高認識,切實增強承辦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同時要求辯護律師在會見被告人時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切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動態管理主要是:一案件指派辦理過程掌控,了解案件辦理進度和結果,申請人對辦案的滿意率,并對辦案過程有無違規行為的監督;二我中心推行回訪制度,對2019年已辦結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進行電話回訪,了解案件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收取費用或者物品等違規行為,征求受援人對法律援助工作意見或建議,群眾滿意度達100%,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務效果;三定時進行案卷評查活動。通過評查,大家相互學習、相互借鑒,統一標準,一把尺子量到底,為促進法律援助規范化建設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四是進行旁聽庭審活動。聽庭活動對法律援助案件服務質量能有效監督,提高法律援助律師的服務能力,規范法律援助律師的辦案執業行為,充分發揮律師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法律援助中心 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