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任何人玩弄、褻瀆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周某(化名),系淮北市烈山鎮人,于2010年與淮北市宋疃鎮費寨村費姓女子結婚,住在宋疃鎮費寨村。李某某(化名)系周某的岳父。
2017年李某某在駕駛車輛運輸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周某耍聰明冒名頂替其岳父李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謊稱自己是駕駛員,是自己駕車致人死亡,在以后的司法程序中都是周某參與理賠、應訴、承擔民事責任,2017年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烈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管理。某某則平安無事,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在接受社區矯正管理期間,李周某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期間,不善言語,經常笑瞇瞇地,表面看上去很老實,每月能夠按時按要求參加集中教育學習和公益勞動,沒有異常行為表現。
時至2019年11月,時臨周某的矯正期限屆滿只剩下1個多月,周某頂替岳父報假案的事情敗露(原因是周某曾在朋友圈不慎透露此信息,在朋友圈傳播),烈山公安分局接到線報對周某實施抓捕,宋疃司法所知悉后隨時對周某某的社區矯正管理措施進行矯正中止。經過公安機關突審,在證據和事實面前,周某供出來實情,之后周某、李某某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周某因包庇罪,李某某因交通肇事罪二人均被烈山區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入監服刑。周某、李某某玩弄法律,各自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法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