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為更好地迎接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驗收,提高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將語言文字宣傳與普法宣傳工作有機結合,積極推進語言文字督導迎評工作。
一是在各類會議、活動和公共場所,領導干部帶頭使用普通話,并要求工作人員在接聽來電、窗口接待、法律咨詢熱線等各項工作中嚴格執行用語標準,一律使用普通話。
二加大宣傳、營造輿論氛圍,組織全體政法干警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并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朗誦比賽及征文比賽,使大家浸潤在規范語言文字之中的氛圍,增強了全局人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和標準化意識。
三是積極發揮窗口作用,在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群眾時使用文明用語,提高文明服務質量,提升行業整體形象。
四是宣傳好以憲法為核心的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加大宣傳、營造輿論氛圍。為更卓有成效地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通過在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置固定展架和張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宣傳標語,通過“江淮普法行”“12.4”憲法宣傳周等普法活動積極推進語言文字宣傳工作的社會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