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督促種植養殖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根據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近日,《大觀區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印發,自4月份開始轄區范圍內將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并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
大觀區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列入試行范圍,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等五類食用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內容包括: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種植養殖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等。
其中,生產者承諾包括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具體開具方式為種植養殖生產者自行開具,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一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