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宋疃司法所為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走進基層、深入群眾的特點和優勢,從組織建設、制度建設等環節入手,進一步深化人民調解工作,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一是首先做好組織建設。全鎮形成了以村級人民調解調委會為依托,以司法所為樞紐,以村級綜治為網格,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調解網絡,可以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發展情況,及時調解。同時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責任人制度,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制度保障。
二是人民調解與普法依法治理相結合。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環節,宋疃司法所要求各村人民調解員在工作中要把人民調解與法律法規結合起來。在調解矛盾糾紛時以法律為依據,使調解的過程都可以有法可依。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為了提高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通過人民調解培訓班的形式,每一季度組織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以桂鵬舉所長會上講解典型案例分析,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程序、人民調解的技巧和方式進行了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鎮人民調解員的調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