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落實好重點幫教對象“必接必送”工作制度,實現安置幫教工作與監所的銜接。近日,烈山區司法局與安徽省青山監獄相互配合,無縫對接,成功將刑滿釋放人員劉某接回。

刑滿釋放人員劉某,犯有盜竊罪,于4月4日刑滿釋放,經監獄評估劉某有明顯重新犯罪傾向,將其列入重點幫教對象。經楊莊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劉某的家人均已搬到宿州市居住,且目前聯系不到其家人,烈山區司法局決定由楊莊司法所工作人員將其接回。
接到劉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又與其姐姐取得聯系,將劉某送到濉溪縣四鋪鎮姐姐家中。司法所孫所長與其姐姐進行了談話,了解其家庭現狀、當前的想法和今后的打算,同時鼓勵他重新樹立生活信心,自食其力,盡快適應當前的環境,開啟新的生活。劉某表示感激政府的關心和幫助,會遵紀守法,踏實做人,并保證嚴格遵守疫情防治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司法所的幫教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峻時期,烈山區司法局積極履職盡責,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嚴格落實特殊人員管控措施,也從源頭上避免了刑滿釋放人員的脫管漏管,為下一步做好跟蹤幫教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從而有效維護了轄區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