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和村作為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法治鄉村建設中有許多自身優勢,要充分挖掘自身“和而不同”的特色,做到以點帶面,樹立典型,同時查找不足,完善創建的各項工作機制。”近日,市司法局副局長李光輝一行來到宋疃鎮和村指導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工作。
近年來,烈山區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為載體,立足為了群眾,依靠群眾,走上了一條讓群眾充分享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之路。截至目前,全區共有國家級示范村2個、省級4個、市級9個。
堅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堅持用法治思維引領鄉村治理,依照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規范鄉村干部群眾的行為,結合本村實際,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充分征求和尊重村民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村規民約,把村“兩委”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作為“法治帶頭人”,引領群眾自覺執行和遵守村規民約。形成村黨員干部群眾人人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堅持法治宣傳和解決糾紛相結合。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組織實施“憲法進萬家”活動。利用鄉村已有文化宣傳設施,推進法治廣場、長廊等農村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充分利用“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和村梨花節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依托“一會兩室一員”:1個區級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鎮辦信訪事項調解室,村信訪事項調解員,構建了村、鎮(街道辦)“訪調對接”調解網絡,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以訴調對接、訪調對接、警民聯調為支撐,以醫療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為補充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完善社會矛盾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堅持村法律顧問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相結合。充分發揮村法律顧問的作用,為農村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處理涉法事務提供專業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同時,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促進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對符合法律援助的涉農案件,及時予以法律援助,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做到應援盡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