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自疫情發生以來,宋疃司法所轄區有3名刑滿釋放人員回歸轄區,其中有1名湖北琴口監獄刑滿釋放人員到宋疃轄區戶籍地處居住。
宋疃所通過安置幫教系統及時銜接和上級的通知,及時與其家屬進行對接,由家屬從監獄順利接回到住地,經走訪其本人及家屬,確定其現住于其女兒家中,列為“雙列管人員”,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刑滿釋放人員回到住地后,第一時間通知其到司法所報到,司法所工作人員詳細詢問其個人情況和今后的打算,制作談話筆錄,查看并復印《刑釋人員新冠病毒感染情況評估報告》《釋放證明書》和《銜接工作交接單》等,簽訂《居家隔離承諾書》《新冠肺炎防疫告知書》。
司法所所長重點就當前的疫情防控明確了具體的事項,提出了具體的要求,要求其自覺配合社會的疫情防控,同時要認真吸取所犯罪行的教訓,學法遵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公民,安全回歸社會。
刑滿釋放人員回到轄區后,嚴格按照轄區疫情防控要求,將個人的信息錄入系統,每日上報體溫檢測情況,網格員對其進行重點排查。司法所工作人員不定期打電話了解其生活、家庭等情況,同時,加強與村居的聯系,共同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回歸后的穩定工作。
隨后,司法所工作人員鼓勵他要樹立起樂觀的生活心態和正確的社區認識。工作人員耐心的為其講解《安置幫教法》,希望他在疫情期間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不信謠,不傳謠;積極服從司法所管理,配合政府及村委防疫工作;要將傳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規納入個別學習的范圍、切實增強自身的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