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為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監督有力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烈山區司法局近來采取多種措施,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一是細化規章制度,規范采購流程,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控制度。近年來,烈山區司法局依據相關法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成立了烈山區司法局內部控制工作小組,制定了《烈山區司法局內部控制建設規劃方案》,區局還將繼續落實深化政府采購改革任務,制定《烈山區司法局采購管理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明確采購流程,厘清事權,明確各內部處室責,明確審批權限,逐步完善政府采購的內控管理。
二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積極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對,以物對帳,以帳查物,查清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針對清查出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類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比較困難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整改措施。
三是嚴把預算關口,嚴格支出審批,落實“無預算不采購,無采購不支付”的要求。提升各需求部門的預算意識,根據工作計劃和資金安排,開展調查研究,深入廣泛論證,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明確主體責任,以書面形式批復各部門預算,對政府采購事項進行提示和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落實“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把嚴支出關鍵環節,確保實現“應采盡采”。
四是加強財務風險防控。要求各部門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嚴謹性,強化項目負責人制,將項目合同的起草委托給局法律顧問,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五是要加強監督檢查。不定期開展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促進單位內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同時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和約束,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