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為有效預防領導干部及司法行政系統內部人員干預司法活動,進一步強化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政治自覺、思想自覺、法治自覺,扎實推進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6月3日下午15:00,烈山區司法局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三個規定”,會議由黨組書記、局長李強主持,部分黨員干警參加會議。
會上,李強首先傳達領學《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然后對全局上下如何貫徹落實“三個規定”,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保證司法活動的公正規范開展作出安排部署。
會議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強學習。充分認識“三個規定”重要性,通過專題學習、研究討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深入推進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司法抵御權力干預的能力。對各部門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法律服務工作者、社區矯正工作者和值班律師,提出嚴守“三個規定”工作要求,要求他們時刻警醒自己,切勿觸碰法規紀律紅線;
三、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凡是對于我局內部任何人員的干預、說情或者案情打探,承辦的司法行政人員都應無條件地予以拒絕;對于局領導基于案件的監督管理,應依正當程序通過分管部門或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并書面記錄在案,不得擅自處理,否則從嚴懲處辦案司法行政人員。同時,將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納入督查范圍,采取明查、暗訪方式相結合,加大督查力度,以此來推動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執法公信力;
四、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建立整改長效機制。結合實際,初步制定通報制度。對觸犯“三個規定”的案件和相關人員及時通報、依規處理并報告相關領導、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