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庫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設與人民群眾直接相關,解決了問題才有“感覺”,無論是獲得感、幸福感還是安全感,都離不開“感”字,看得見、摸得著就最有感覺。烈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回應民生之關切,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緊緊圍繞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一是想群眾之所想,突出法律援助問題意識。
通過宣傳、開設講座的形式,深入建筑工地、學校、企業、社區、敬老院等地解答法律咨詢、了解群眾需求,在宣傳中發現問題,了解困難群眾真正的疾苦。目前,烈山區法律援助中心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范圍;降低涉疫人員審查標準;開展法律援助專項行動;積極參與幫貧扶困;用心用情服務農民工。
二是急群眾之所急,強化法律援助重點意識。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人民群眾的小事,就是民生的大事。人民群眾有不少操心事、煩心事。著力解決這些“小事”,才能真正貼近百姓的心。烈山區不斷創新法律援助服務方式,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化解涉疫矛盾糾紛作為當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創新法律援助服務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質量,為困難群眾提供覆蓋城鄉、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務。從疫情期間到現在,烈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其中涉及農民工案件80件。
三是解群眾之所困,持之法律援助恒心意識。
保障民生盡力而為,能辦則辦,能早辦則早辦。烈山區堅持穩定性、長期性、連續性原則,從實際出發,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現實條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決不能開空頭支票。區法援中心不斷深化“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提高群眾獲得感為最終目標,確保受益對象精準,確保法律援助經費用在刀刃上,用在心坎上。
同時對案件實行跟蹤管理,從案前溝通、案中監督、案后回訪等三方面對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行全程監督,通過反映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法援案件質量,保證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