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廣告行為,新店市監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做好違法廣告排查對疫情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省、市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再轄區開展全面檢查。
一是加強指導,嚴格規范廣告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廣告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新店所執法人員對從事廣告經營活動的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宣傳疫情防控期間的通知要求。對經營行為進行規范和提醒。
二是明確重點,開展廣告專項執法檢查。聚焦藥房、診所、超市等區域;積極與轄區政府有效對接,對轄區內的藥店、門診、超市等經營場所開展違法廣告的全面排查工作。重點排查了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明示或暗示“可預防或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虛假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和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廣告。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協調新店所轄區大型超市利用LED燈,推送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公益廣告,加強人們疫情防控的意識。
截至目前,我所轄區未有一起涉及疫情及野生動物交易的違法廣告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