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為落實放管結合、放管并重要求,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穩定市場發展預期,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公司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監管,新店所根據縣局主要領導指示,認真加強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監管工作。
我所重點圍繞市場主體經營單位是否辦證或亮證經營、證件是否過期、經營類別、經營地址聯系和范圍等各項基本情況進行了摸底檢查,建立各類經營主體數據庫。同時要求各類市場主體履行進貨查驗、索票索證、嚴禁不合格產品的流通,有效規范市場銷售行為,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建立自查制度,落實安全管理,逐步建立信息化追溯體系監管平臺,進一步提升市場監管成效。經檢查,一是發現有部分經營主體存在銷售過期食品及飲品,進貨臺賬不齊全等現象。二是轄區內有部分經營單位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三是個別經營主體對其營業執照未進行亮照經營,存在證照保管不當,破損及污垢嚴重,證照字樣不清晰。
截止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65人次,共檢查市場主體42戶,其中對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的10戶經營單位,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經營過期食品的經營單位進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下一步,新店所將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投資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實保障轄區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