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烈山區古饒司法所調解了一起南園村的土地承包矛盾糾紛,為農村產業合社經濟改制提供了司法助力。南園村在此次農業產業合作社改制的過程中一直走在全鎮的前列,但是在項目加快推進的過程中也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尤其在農民朋友關心的土地流轉和利潤分紅的焦點問題上。而作為基層司法機關我們更應當主動作為,在助力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自身的作用。
根據此次及以往調解工作我有頗多體會,古饒司法所孫所長語重心長的談及:一方面在農民群眾遇到問題以后往往會情緒激動,加之基層的鄉村干部工作方法的失當,往往矛盾激化難以達成共識。只有我們司法機關態度誠懇、耐心幫助群眾使得群眾相信我們司法機關,這時我們往往才能變被動為主動。其次是掌握專業領域的知識,此次農村土地流轉種植經營問題,涉及到最新的農村土地流轉相關的法律、合同法的條款等法律知識,我們要在調解過程中讓群眾和基層鄉村干部了解相關規定,同時也要結合個案圍繞焦點運用好法律。最主要的是提出解決方案,往往調解過程中互不想讓爭著搶“道理”,其實調解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我們此次調解過程中按照雙方的意愿提出了置換承包地和青苗補償的協議,考慮到群眾困難協調村里找到一塊取水便宜地塊平整的置換地,切實解決群眾的難題。
群眾利益無小事,鄉村振興和農村產業改制是利國利民的大事,我們司法工作者要在此間發揮自身的優勢,普法到田間地頭,調解矛盾助力美麗鄉村建設。
(烈山區司法局 郝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