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白天要上班,快遞員晚上又不送件,恰好小區唯一的一家超市愿意幫忙看管快遞,業主們紛紛請超市老板代勞簽收。時間一長,各家快遞員“默認”將小區快件暫存在超市門口,也沒有人簽收,等到業主晚上下班自行翻找,超市成了“中轉站”。12月11日,一名業主因快遞沒拿到,就與超市店主起了爭執。
超市好心免費看管快遞
事情發生在合肥市肥東路與長江東大街交口附近的都市園林小區,2012年,程女士在小區內開了一家超市。“剛開始是小區熟悉的業主讓我幫忙代收。”程女士說,去年開始越來越多的業主讓她幫忙代收快件。“我超市開在小區里面,就是做小區的生意,人家讓我幫忙拿快遞,我也不好意思說不。”程女士說,“像雙十一這樣的日子,我家超市門口堆的快遞有幾百件,都堵住路了。”
“不過我是不簽收的。”程女士說,快遞員將快件放在超市門口,她會幫忙看著,到了晚上沒人領走也會幫忙搬回店里,但是她從來不簽收,“也告訴所有的業主,丟失了責任自負。”
快遞丟失引起沖突
今年12月12日,小區一名男子在得到快遞員“到超市取快件”的通知后,下樓卻發現快遞不見了,立即怒從心中起,與程女士起了沖突,在爭執過程中,程女士受了輕傷。
據該小區物業介紹,由于物業工作人員也是朝九晚五上班,因此無法保證業主下班后還能拿到快遞,加上超市老板的“好心”,因此原本屬于物業代收快件的責任,就自然落到超市這里。
.實際上,這并不是該小區首次出現“快件糾紛”。2013年10月,小區一名大爺來拿快遞,不識字的他將超市門口幾十個快遞全部抱回家,其兒子發現問題后連忙退了回去;2014年6月,有業主快遞丟失后怪罪超市,險些發生沖突。
堅持繼續看管快遞
12月15日下午,正值今年“雙十二”的快遞高峰,記者再次來到該超市,發現門口堆有大量快遞,不時有人前來翻找,程女士不斷提醒,“你要拿自己的快遞,不能拿錯了。”
對于日前發生被打的事件,程女士表示自己傷得也不重,只要對方來道個歉,也不會去追究。而對于未來是否會堅持幫忙看管快遞,程女士稱還是會堅持做好事,但是不知道該如何去做來防止再次出現類似的快遞糾紛。
業內人士:快遞員涉嫌違規要擔責
記者從快遞行業業內人士處獲悉,目前在快遞業內,有不少快遞公司都采用加盟的方式派送物件。相當于某個地方承包給某個人,都屬于家庭式的管理,沒有培訓可言,送貨人員也更換頻繁。
而對于該小區快遞員的行為,業內人士稱,快遞公司在同意承接賣家快遞包裹時,雙方即已達成法律上的合同關系,快遞公司有義務將貨物如期送至約定地點。如果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或者無人簽收就扔下快件,則構成違約,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做好事最好完備手續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黃奧律師說,管理模式不同會導致貨物的命運不同,管理不嚴的公司,貨品的安全也沒法保證。鑒于運送的貨物一般價值不會過高,為降低維權成本,消費者可以向工商、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或組織投訴。
對于程女士“好心看管快遞”的行為,黃律師建議,對每個來送件的快遞員都要求其自帶紙筆將快遞單號抄寫并懸掛在超市門口,對前來取件的業主要求登記個人信息,做到“雖然無人簽收,但是知道快件去了哪里”,以備之后再次出現糾紛,能夠完善程序,追溯到底。(合肥在線-江淮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