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陽縣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被害人邀請同學陪同自己去銀行取錢,結果卻陪丟了1萬塊錢。原來是他取錢忘了密碼,在打電話詢問家人時被同學聽到,說者無意聽者有心,該同學記住密碼后找機會偷走了銀行卡,令其存款不翼而飛。
2014年10月的一天,小徐因為需要用錢,就拿著銀行卡,約上自己的同學小付一起去銀行取錢。輸入密碼時,卻被系統提示密碼錯誤,于是打電話向母親詢問,出于對同學的信任,打電話時小徐對小付毫不避諱。后來小徐還曾邀請小付去自己家玩,但之后發現自己放在桌上的銀行卡不見了,存款也丟了1萬元,小徐隨即報警。
民警很快查明,原來小付趁其不注意時,將放在桌上的銀行卡盜走,利用其所說的密碼,盜取現金1萬元,后將該款揮霍。
法院審理案件后認為,小付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小付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退出全部贓款,故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小付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滁州在線——皖東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