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報告中直面冤假錯案,分別用“深刻反省”“深感自責”來總結冤案糾錯工作。
記者對2014年備受關注的三起重大錯案疑案——呼格案、于英生案、聶樹斌案等的后續處理進行了追蹤。其中,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委政法委書記才利民透露,聶樹斌案已經交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兩個多月,結果“兩會后將見分曉”。
-追蹤三大案件進展
1
聶樹斌案
復查結果兩會后將公布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東省高院復查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案。山東高院5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復查此案。聶樹斌案已經交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兩個多月。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委政法委書記才利民透露,復查結果“兩會后將見分曉”。
此前,合議庭已會見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委托的代理律師,并同意了律師查閱、復制案卷的申請。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白泉民兩會上也再次向媒體表示,山東高院會保障律師閱卷權,在該案復查結束前,一定會安排律師閱卷。
2
呼格案
正調查辦案者違法違紀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說,依法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后,自治區立即成立了辦案小組,對原辦案人員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按程序進行,對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一定會依法嚴肅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向人大做報告時也表示,對呼格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對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
3
于英生案
正進行公檢法內部調查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薛江武說,目前,公檢法內部調查程序都正在進行。其中,“于英生案造成的原因是存在刑訊逼供,公安源頭肯定要追責,并且公安的源頭還存在著一些關鍵證據沒有提交的問題,這直接影響了檢察院和法院的起訴判決。”與此同時,案件在起訴和審判過程中,檢察院和法院也都發現存有疑點。在追責上,既要看是否存在司法理念的問題,也要看辦案過程中是否有枉法裁判的違法違紀行為。
“于英生案追責尚無明確的期限,但每個部門都要抓緊,因為當事人在等,社會公眾也在等,不能無限期拖延。”薛江武說。
代表建言
全國人大代表徐和誼
純電動車京津冀應自由通行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針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全國人大代表、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和誼建議,應制定純電動汽車京津冀地區區域自由通行機制,不限行、不限購。
受政策落地、私人消費阻礙等因素影響,京津冀地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內,新能源汽車的總體推廣效果并不理想。針對這一情況,徐和誼提出建議,應探索市區加油站和充電站的并站對接,建立大型商場、便利店的停車場充電樁,京津冀政府采購中新能源車所占比例不應低于50%,力爭5年內分次分批地更換京津冀市區所有傳統能源的公交車。
徐和誼建議制定京津冀區域一體化新能源汽車推廣行動計劃。研究制定京津冀地區新能源汽車購買鼓勵政策。徐和誼說,支持和鼓勵京津冀出租車公司采用新能源汽車逐步替代淘汰的燃油出租車。同時打破壟斷和保護,開放市場,鼓勵成立新的新能源出租車公司,開展新能源出租車運營。研究制定京津冀地區統一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鼓勵政策。
“特別是,有關部門應制定純電動汽車京津冀地區區域自由通行機制,實行不分時段限行,不限購的政策等。”徐和誼稱。
全國人大代表李大進
貪污受賄應堅持定罪起刑點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擬取消貪污受賄犯罪定罪量刑具體數額標準,具體標準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掌握或由“兩高”制定司法解釋。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提交了明確貪污受賄犯罪定罪量刑具體數額標準的建議,他提出,貪污受賄的5000元定罪起刑點堅決不能變。
“多年的司法實踐證明,5000元的入罪標準,已經獲得社會認同,是與官員收入情況、社會公眾心理相適應的一個標準。”李大進稱,“不能因為收入提高、社會生活水平提高了,貪污受賄入罪標準就隨之提高,放縱貪腐犯罪。”
但是在此基礎上,李大進提出,對于貪污受賄的量刑標準要改變。“原來定的量刑標準,和人們對貪腐行為的認知有了一定的差距,甚至帶來質疑,同樣是貪污了10萬元,為什么在這個地方是一種量刑,在那個地方是另一種量刑。”李大進表示,對貪污受賄的犯罪行為,要能做到“精準打擊”。如果司法隨意性過大,就會被形容為“橡皮筋”。
統一定罪起刑點會不會忽視了各地之間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的差異?李大進表示,這些并無多大關系,對于貪腐來講,沒有地域之差。
全國人大代表方新
因地制宜北京增非碘鹽供應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方新建議,在北京地區增加非碘鹽供應,同時非碘鹽價格應與同種碘鹽價格大體持平。
方新表示,針對有的地區碘缺乏而引起一些地方病,政府很早就對缺碘地區進行食鹽加碘。“但是在食鹽中加碘已經實施20多年了,卻從來沒有對老百姓身體碘含量進行過再評估,事實上,碘過量也會影響健康。”
根據方新了解到的數據,北京的甲狀腺癌在過去十年增長323%。“甲狀腺結節的病增多,不能說跟碘鹽有因果關系,只有統計關系,但是這些甲狀腺病人,包括結節患者不能再吃碘鹽了,卻是事實。”
方新表示,目前北京地區很難在市面上買到非碘鹽。去年,她向全國人大提出“取消強制補碘”建議后,衛計委回復表示,北京地區有76個點銷售非碘鹽,但價格是碘鹽價格的4倍。方新還了解到,在上海,非碘鹽的銷售點有4000多個。
方新建議,應該對我國居民碘攝入量和老百姓身體碘含量的情況有一個全面的再評估,因時、因地適時調整相關政策。根據各地區食品、生態環境差異和不同人群的碘需求量,因地制宜推廣食鹽加碘,加大非碘鹽的供應,并平抑非碘鹽的高價,讓市民既能自主選擇吃什么鹽,又能吃得上平價的非碘鹽。
全國人大代表馬綱領
不文明游客
可建“黑名單”
據新華社在景區文物上刻字、在飛機上熱水潑空姐、隨地扔垃圾……我國出境游客的一些不文明行為,頻頻引發境外媒體的關注,甚至引發“禁止中國游客入內”的抗議。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德慶縣工商聯主席馬綱領建議,在旅行社建立不文明游客的“黑名單”制,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約束力度。
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國內旅游總人次達36.3億,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億人次。在旅游人數不斷攀升的同時,國內各大景區、特別是出境游客的負面新聞不斷出現。
馬綱領說,旅游法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但是,相關條款都屬于鼓勵性或提倡性,沒有規定具體如何處罰。
馬綱領建議,對出現不文明行為的游客應建立一個“黑名單”,規定上榜者下次再參團旅游,必須比其他游客多繳納10%的費用,以示懲戒。另外,對旅行社也要設立積分制,由導游對團里成員負責。如果團員出現不文明行為,旅行社就要受到扣分和經濟處罰,導游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不過,馬綱領認為,關鍵還是要通過教育宣傳,提高游客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