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營商環境是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烈山區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推動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積極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一流營商環境是第一競爭力,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黨建工作,通過黨建提高認識,加強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和政治擔當抓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
二是加強普法守法教育。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創新以案釋法、以案說理等方式方法,舉辦法治講座、法律培訓等活動,弘揚法治精神,全面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不斷提升相關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能力。
三是加大法律服務保障。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便攜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切實樹立政府對企業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幫助企業紓困解難,特別是企業在融資、用地、許可、產權等方面遇到的問題,不斷增強企業和群眾的法治獲得感、滿意度。
四是加強資源整合。充分發揮各單位統籌協調作用,針對營商環境中的薄弱環節,加強調查研究,以更加全面的法治建設成效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升級,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的法治力量。
五是嚴格依法行政。切實把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擺在突出位置,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建立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幫助市場主體解決相關問題,有針對性地持續改進工作,確保重點工作落實落細,著力解決行政審批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方便企業一站通辦,打通“最后一公里”。(烈山區司法局 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