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中午13時許,廬江交警在盛橋鎮東岳村某路段設卡檢查酒駕時,發現一名男性駕駛人駕駛“奇瑞”皖AXF4xx號牌轎車,經酒精呼氣測試,該男子血液內酒精含量68mg/100ml,為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檢查過程中,駕駛人孫某非常配合執勤民警執法,直接告訴執勤交警車輛手續正常自己沒有駕駛證。態度比較誠懇,但怎么也不愿意離開駕駛室,身體不曾挪動一下。隨后要求孫某某下車接受檢查,磨蹭半天后,孫某某不緊不慢地打開車門,不看不知道,一看傻眼,原來是雙腿殘疾。
經詢問,孫某某家住盛橋鎮沈家橋社區,從小患小兒麻痹雙腿肌肉萎縮,無法正常行走,平日只能依靠拐杖出行,去年年初,他購買了一輛二手小型轎車,并將腳剎車改成手動剎車,用來外出代步。今天中午,幾位朋友邀請他到盛橋街道飯店小聚,喝了幾瓶啤酒。
孫某某雙腿殘疾雖值同情,但不顧自身安全,無視法律,給他人的人身安全構成了極大威脅?紤]到孫某某的特殊情況,民警依法對其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廬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