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八公山區人民法院來了一位主動要求還款的被執行人李某,標的額30萬元一次性清償完畢,案件順利執結。
張某于2016年9月分三次向李某預付70萬元貨款用于購買石料,但張某只從李某處獲得20萬余元的石料,李某另返還張某10萬元現金,剩余錢款李某遲遲沒有返還。2018年7月6日,張某將李某起訴至八公山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李某歸還張某欠款本息共計324561.9元。
判決生效后,李某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干警多次去李某的公司也毫無收獲,后干警了解到李某所在公司是李某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名下有數十張銀行卡且大多數仍在使用。隨后,干警又了解到該企業現在八公山區二環路附近仍有一處工程在建,于是找到了工程發包方,了解到近期會有一筆20萬元的工程款打入李某公司名下某銀行卡內,于是干警將該銀行卡凍結。
就在銀行卡凍結沒有多久,一直避而不見的李某主動找上干警要求還款。原來工程款需要9月中旬才能打到銀行帳戶上,但現在正值月底,李某需要用該銀行卡里余下的8萬余元給工人發工資,且銀行卡被凍結對于生意上的其它資金往來多有不便,于是李某主動現身將執行款一次性清償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