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規定1: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前幾天,網上傳出深圳向某某城中村收房產稅,這就有問題了,城中村一般是集體用地,不屬于國有用地,征稅沒有法律依據。
規定2: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規定3: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規定4: 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 過去幾十年,個人自住住宅是不征稅的,但個人出租房,按法律是需要征稅的,但由于個人房東不進行租賃合同備案,政府也沒辦法征到稅。
但對于商鋪,政府很容易征到稅,因為商鋪是公開營業的嘛。當然,房產稅的屬于地方稅,全國各地征稅的松緊程度差異很大。有些地區,尤其是中小城鎮,對商鋪的征房產,可能會比較寬松。
相對而言,如果房東是企業,則政府容易征到稅,如果是個人,則征到稅的難度會大些。按照稅收法制化的改革思路,過去由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條例,都將改為由人大立法;房產稅暫行條例,同樣如此。估計未來三年,新的房地產稅立法大概率會通過。
三個方針: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實施。
立法是由人大搞定的。但不會制定很多細節,因為這個稅種是未來地方主要稅種,人大會充分授權各地政府,地方政府擁有很大的細則制定權。最后,各地分步實施,有先有后,并不是同一時點全國統一實施的。
商鋪是營業性房產,純屬投資品,所以其稅負會高于住宅,沒有減免面積,稅率也很可能高于住宅;蛘甙丛u估值計稅,或者以租金計稅。
由于之前,部分地區商鋪原本就在征房產稅,所以新的房地產稅法律通過后、實施后,不會商鋪市場造成較大影響。
但立法之后,原來征稅寬松的城市,估計將從嚴對待商鋪征房地產稅,這將增加一些成本,比如每年1-2%,從而小幅影響商鋪的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