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0”改革措施正式發布了!7月10日下午,深圳市政府舉行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規定》和《深圳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實施辦法》兩個文件,并從8月1日實施。所謂“深圳90”改革,即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政府部門的審批時間不超過90個工作日。
33工作日可獲施工許可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企業辦理施工許可時間,是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調查結果顯示,2017年,深圳市政府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所花時間為267天,與國內外先進城市和地區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此次改革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辦理完成,房建類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85個工作日以內,市政線性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9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從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至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時間控制在33個工作日以內,至不動產登記完成,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
變被動審批為主動服務
據悉,兩個文件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分別制定了審批制度和辦理流程。其中,《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規定》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公益性和政府部門的特殊屬性,打破審批部門“坐等審批”“以批代管”的路徑依賴,要求審批部門由被動審批向主動服務建設項目轉變!渡钲谑猩鐣顿Y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實施辦法》要求審批部門改變“以批代管”的行政審批觀念和模式,強化政府部門的職能履行和職責意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守住項目建設的質量安全和廉潔廉政底線。
記者發現,此次審批機制的創新點頗多。比如,過去由建設單位向發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申請下達前期經費,現在改為發改部門對已經確定的建設項目主動下達前期經費并明確項目建設相關信息。過去由項目建設單位向規劃國土部門申報項目選址和用地預審意見,現在改為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發改部門推送的項目立項信息主動選址找地。
實行兩個目錄外無審批
兩個《目錄》對深圳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辦理的事項名稱、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結果等均作了規范和明確。根據“深圳90”改革要求,今后深圳市社會投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均嚴格按照《目錄》辦理,實行《目錄》之外無審批,《目錄》將固化到市權責清單,作為今后相關業務辦理的唯一依據。
通過梳理,截至施工許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涉及辦理事項為50個,比改革前81個減少了31個。社會投資項目全流程辦理事項63個,比改革前81個減少18個。事項總體辦理時限壓縮30%以上,申請材料總體壓縮40%以上,申請材料中徹底消除模糊表述,凡能通過信息共享的一律標注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