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科技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安徽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進一步改革完善科技獎勵制度,發揮科技獎勵激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
據了解,《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工作實施三個部分共十條。本次改革包括規范科學技術獎設置,調整省科學技術獎獎勵數量和種類,完善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與評審規則,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強化獎勵的激勵性和榮譽性,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等。
與現行科技獎勵制度相比,新的改革方案有以下亮點:
一是規范科學技術獎設置。省政府設立一項省級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省科學技術獎”),省政府所屬部門,市、縣(市、區)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不再設立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鼓勵社會力量遵循公益化、非營利化原則,設立目標定位準確、專業特色鮮明、遵守國家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嚴格自律管理的科學技術獎項。
二是調整省科學技術獎獎勵種類和數量。優化獎勵結構,提高獎勵質量。在現有“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獎”“安徽省自然科學獎”“安徽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安徽省科學技術合作獎”4個獎種的基礎上,增設“安徽省技術發明獎”獎種。改革后,省科學技術獎每年獎勵數量不超過350項。
三是完善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與評審規則。調整獎勵對象要求,由“公民”調整為“個人”;實行提名制,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進一步簡化提名程序、明確提名責任;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
下一步省科技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改革部署,有序推進改革工作。從2019年起,按照改革方案精神,依法啟動我省科技獎勵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