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半導體制造商聯華電子(聯電)3日發布公告稱,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當日發布了對美國芯片制造商美光在中國兩家合資公司的初步禁令,要求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和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中國銷售26種DRAM和NAND等相關內存類產品。

今年1月,聯電與其在大陸的合作伙伴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向福州中院提起針對美光的專利侵權訴訟,訴訟涉及DDR4、SSD和顯卡內存等領域的專利侵權。
晉華3日發布公告表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據路透社4日報道,美光3日對此案作出回應稱,尚未收到稍早臺灣聯電所提及的中國法院裁決美光停止在中國大陸銷售芯片的暫時性禁止令。美光稱,在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文件內容前,無法進一步置評。
截至發稿,環環(ID:huanqiu-com)尚未在福州中院的官方網站上看到關于上述禁令的相關信息。受上述消息影響,美光科技股價3日收跌5.5%,報51.48美元。

這一場專利大戰的開端要追溯至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國加州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聯電及福建晉華盜用其 DRAM相關知識產權。今年1月,聯電與晉華在中國大陸也對美光提起訴訟,稱美光制造、生產、加工、進口、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的Crucial MX300 2.5-inch SSD 525GB 固態硬盤以及 Crucial DDR4 2133 8G 筆記本內存條涉嫌侵害晉華專利權。晉華在訴訟的相關新聞稿中稱,“全球內存芯片產業經過數次整并后,已形成寡占格局,國際寡頭刻意營造技術封鎖,甚至采取無端指責國內新進企業之方式意圖繼續維持壟斷控制格局,已嚴重違反市場經濟的原則,也妨礙國家戰略的實施。”
臺灣《旺報》3日分析稱,依據中國大陸法律,申請先行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須符合以下幾個標準:一是申請人有穩定、有效的專利權,二是被申請人的行為經初步判斷可以認定為侵權行為,三是侵權行為如不即時制止,將會造成申請人難以彌補的損害。聯電此次申請先行停止侵犯涉案專利權,既經獲準,可見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等的侵權行為,大陸地區法院已初步判斷認定屬實。
不過,臺灣《中時電子報》援引聯電的公告稱,與美光在大陸的專利侵權訴訟仍進行中,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為防止未來調查期間,聯電的專利權可能持續受到侵害,因此在案件調查期間提出禁止令,但不代表聯電在專利訴訟中已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