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更好地發揮廣州互聯網法院職能。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正式發布《關于廣州互聯網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規定》,從28日起,廣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廣州市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11類一審案件。
具體而言,分別為: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簽訂或者履行網絡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通過電子商務平臺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北京、廣州、杭州三家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各類案件的普遍性規定,結合三地在行政設置、法院體系、互聯網法院組建模式等方面的不同,對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知識產權案件判決、裁定上訴案件(包括執行異議裁定、執行決定申請復議),對其上訴法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目前,廣州互聯網法院官方網站已經上線,可實現訴訟環節全網絡化服務。該院在全面梳理和設計審判流程的基礎上,制訂了14章150條的審判手冊,內容涵蓋管轄、起訴、調解、立案、送達、證據、庭(索有為林曄晗)審、合議、裁判文書制作、宣判、歸檔、上訴、再審、執行等各個方面,規范互聯網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配套出臺了《起訴須知》《涉網民事糾紛立案須知》《涉外涉網民事訴訟立案須知》等訴訟指引文件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