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謠言、虛假廣告、虛假交易等網絡不誠信現象一直備受各界關注。為了營造守信營商環境,推進網絡誠信建設,在10日由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在京主辦的電子商務誠信簽名活動啟動儀式上,阿里、京東、唯品會等10家互聯網企業代表簽署了《電子商務誠信公約》。(10月11日《光明日報》)
網絡誠信是構建誠信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電子商務作為互聯網重要組成部分,其誠信度如何,不僅事關電商的發展,更關乎著網絡誠信與社會誠信。尤其是從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更是從立法高度對電子商務誠信建設作出規范。而2017年1月,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還曾發布《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
但事實上,電子商務誠信不僅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也有賴于監管制度的完善,而更尤為重要的是行業自身的高度自律,或言之就是良好的自我“修身”。其中道理不難理解,外界的監管與約束再完備與嚴厲,而自我卻不上心,更甚至是為了一己之利,不惜“一心向惡”,如此,良好的電子商務誠信環境就無從談起,且不利于社會誠信建設。
而上述10家互聯網企業提出的《電子商務誠信公約》無疑就是在“修身”。據悉,該誠信公約從“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客觀公正、保護數據、獎懲有效、開放共享、守信履約”等七個方面,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爭先助力?梢哉f,上述七個方面并非難以做到,關鍵是各電子商務平臺能夠恪守經營之道,始終知行合一,不辱“誠信”二字。
其實不難發現,伴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崛起,電商經營環境并非是一路向好,一些不誠信乃至違法經營現象一定程度存在。比如,電商平臺被曝出的大數據“殺熟”行為;還如,消費者頻繁投訴的虛假宣傳、假促銷、刷單、銷售假貨、退換貨難、信息泄露等問題,不僅戕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且沖擊網絡誠信體系建設,更不利電子商務的向好發展。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電子商務領域莫不是如此。無論是在行業領域內能夠呼風喚雨的大型互聯網企業,還是小打小鬧的入駐電商平臺的商家,背離了“誠信”二字,或許不會受到法律的懲戒,但欺客之舉縱使能賺得個盆滿缽溢,也終歸是自作聰明短視之舉。畢竟,與消費者離心離德,終究是砸毀招牌的“自黑”之道。
因此,10家互聯網企業簽署的《電子商務誠信公約》,可謂開了一個“修身”好頭。據悉,從10月10日起,以上各互聯網企業還將用一個月的時間,組織各自平臺上的商家簽署《電子商務誠信商家承諾書》。對于商家而言,應認識到這不僅是在“修身”,更是一次筑牢誠信品牌贏得發展的難得契機,而尤為關鍵的還是知行合一與始終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