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15—2017年農貿市場整治,如今蕪湖市的農貿市場已“改頭換面”,不再是人們記憶中“臟亂差”的代名詞。不過,在硬件設施和軟件管理上,與城市和市民需要尚有差距。因此,在已整治的基礎上,蕪湖市近日出臺《蕪湖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再開展為期三年的農貿市場專項治理行動。到2020年,農貿市場整治面累計達到98%,每年動態創建市級示范農貿市場20家。
根據新方案,蕪湖市將全面推進農貿市場“228”整治工程。“228”即2個責任主體,2張現場檢查量化分級表,8項整治重點。2個責任主體分別是市場開辦者和入場經營者,經營者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市場開辦者負責市場管理并承擔連帶責任。2張現場檢查量化分級表分別是蕪湖市市場開辦者現場檢查量化分級表、蕪湖市批發市場內經營者現場檢查量化分級表或蕪湖市農貿市場(展銷會)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攤位(門店)現場檢查量化分級表。8項重點即劃行規市、快檢建設、亮證經營、信息公示、索證索票、購銷記錄、檢驗監測、協議入場。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整治主要是通過硬件改造和軟件提升,對全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水平整體“拔高”。
硬件改善上,實行劃行規市,對經營區域進行合理規劃、布局。農貿市場應做到家禽區、水產區、肉類區、蔬菜區、自產自銷區五區分離。攤位、柜臺應按不同品類經營需要統一制作,柜面及邊緣擋水凸邊使用面磚或不銹鋼材料制作。市區及四個縣城關鎮的農貿市場活禽宰殺銷售區目前為過渡階段,政府允許銷售活禽的農貿市場,其活禽宰殺銷售區須與其他食品加工經營區域保持5m以上間距或設置有效的物理隔離。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快檢室必須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快檢工作,每天完成快檢30批次并及時公布快檢結果。設有民生工程快檢室的農貿市場,按照要求配備專(兼)職檢驗人員,每天完成快檢15批次并及時公布快檢結果。檢測范圍要涵蓋農獸藥殘留、超范圍添加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
軟件提升上,強調亮證經營、信息公示和索證索票、購銷記錄、檢驗監測、協議入場。農貿市場內固定門面食品經營者必須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將其懸掛或擺放在門面內顯要位置,明示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農貿市場開辦者應集中公示場內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的營業執照信息及聯系電話等。
整治實行驗收獎補?h區、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已治理的農貿市場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符合“以獎代補”條件的,由縣區、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發放獎補資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年底對農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考核,對市級示范農貿市場予以表彰,并列入“紅名單”。